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工信局电力科 | 添加时间:2024-05-09 |
葫工信发〔2024〕6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现将《葫芦岛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3569026 18642987337
附件:《葫芦岛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此页无正文)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在电力、民爆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行业领域内,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有序推进民爆行业升级改造工作,促进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督导指导工作,推动民船制造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成预期目标;继续完善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一批针对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效落地,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实现工信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主要任务(一)开展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要继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加大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力度,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协助省工信厅做好《民用船舶制造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和宣贯,督促企业做好贯彻执行。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工信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企业违法、违规等生产行为的整治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三)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协助省工信厅加快完成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民爆行业规模化应用,按照“民爆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助推民爆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探索5G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剩余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督促电力生产企业落实《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设备运行、燃煤贮灰场、消防、网络信息安全、人员管理等运行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和指导电网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安全用电、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检查等有关工作。
(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爆行业、电力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市工信部门每年至少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现状的行动计划,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积极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创新监管方式。市、县两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加强专项排查整治财力和人力保障,通过聘请行业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坚持创新思维,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科技赋能、高效治理转变。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时刻保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大隐患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上报省工信厅予以处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相关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 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服务作用,助推社会组织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 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推进行业诚信自律。按照省工信厅的部署和安排,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营造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