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72号)的答复
刘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大我市民营企业扶持力度,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2019年,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葫芦岛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组织、统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民营经济问题。
二、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葫委发〔2018〕61号),对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26项政策,分别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出台《葫芦岛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葫委办发〔2018〕142号),对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开展3类奖励,鼓励银行机构向实体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三是制定出台《葫芦岛“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葫委办发〔2018〕137号)。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创新拓展工作载体,借力县域经济发展和特色乡镇建设,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化转型服务流程,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
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总量规模不断提升。2019年,我市民营工业规上企业实现产值422亿元,同比增长25%;实现增加值103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营业收入325亿元,同比增长8.5%。民营工业实现“小升规”40户,“规升巨”达到7户,达到“十三五”最好水平,“个转企”完成690户,超额完成省定600户的目标任务。二是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依托原有工业基础,民营工业企业形成发展新优势。其中,龙港区围绕有色金属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民营工业,北方铜业等企业已形成规模。产业园区已由12个整合为9个,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定位,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落地落户。三是科技支撑有效强化。2019年,新增3户民营工业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截至目前,民营工业企业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5家。
(二)加大优质企业培育。
一是加大“小升规”工作力度。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我们自加压力,合理设置目标,细化指标分解,加强市、县联动,层层落实任务,并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择优建立升规企业培育库,精准定位培育对象。二是落实升规奖励政策。对2018年升规并保持一年以上的企业实施奖励,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过实施奖励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和荣誉感。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正在起草了《葫芦岛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办法》,对之前升规奖励政策进行延展,在加大资金奖励额度的同时,在贷款贴息、技改补助、税收返还等方面对升规企业给予更多后续支持。
2、加速推进科技型企业发展。
一是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做实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
四、强化涉企服务管理,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邀请民营中小微企业负责同志参加政策法律法规等培训活动。二是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落实“百名行长帮扶百户企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葫芦岛市政银企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调研发布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投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提高银企对接效率。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