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微小企业业主加强规范管理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
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微小企业业主加强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素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鼓励、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法规的培训指导
1.加大税收政策培训力度。建立多种体系渠道,为纳税人开展全方位税收政策培训辅导。一是“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线上推出“税务微课堂”,围绕税费优惠政策、电子税务局实务操作等重点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税费政策“云”闪送至纳税人缴费人。二是“回访”“诉求”快速响应。聚焦问题产生根源,形成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办事过程中“痛堵难”问题,通过不断优化渠道受理流程和提高作业标准,加强坐席人员培训辅导,对来自“12366”、“12345”、新媒体平台留言等渠道的投诉举报信息实行专人负责、集中分发、提前催办,进一步提高了处理效率。
2.加强中小微企业年报宣传指导。依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年报不同特点,注重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宣传指导相结合,丰富宣传工作手段,提升宣传效率,差别化开展年报宣传,方便微小企业业主及时了解法律规定和填报途径,规范中小微企业年报行为。
3.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招募业务能力强、热心社会公益、自愿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精英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联络与信息交流、专业与智力支持、业务培训、宣传推广、专项服务等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组织专业律师队伍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调研、法律宣讲、“热点答疑”、“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增强了中小企业法律意识,防范了法律风险,化解了矛盾纠纷。
4.开展专项行动解答中小微企业管理困惑。印发《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走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走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工作,倾听心声加强服务,采取分行业、分领域集中座谈、上门调研等方式,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解答管理困惑,及时把政策“送上门”、服务“送到家”,推动问题依法、有效解决。
二、提升中小微企业精益管理水平
1.推广中小微企业精益管理方式。深入宣传精益管理理念,引导中小微企业高层管理者提升规范经营意识。2022年以来累计组织中小微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精益管理系列培训、精益管理对标游学观摩学习交流、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训、专精特新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培训、市“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工作培训、企业数字化转型等系列培训活动,共计200余户,310余人次。提升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素质水平,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0〕9号)精神,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每年组织中小微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交流培训,与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开展深入交流,学习示范企业先进经验。
下一步,我市各级各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提升企业高层管理者思想认识、决策水平和规范经营能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