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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我市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3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工信局装备与原材料科  添加时间:2020-07-20

王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积极支持我市氢能源的发展,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工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加氢站建设运营情况的安排,积极组织我市辽宁佳华有限公司开展申报工作,在申报中,市工信局对申报要求认真研究,多次到企业现场了解情况,并认真指导企业进行填报,并积极与省沟通协调,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符合申报要求,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支持下,我市辽宁佳华低压加氢站获省财政奖励200万元。省级资金的支持将极大促进我市加氢工作的开展。

  现根据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尽快出台葫芦岛市针对氢能产业的指导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建议:兴城市政府为加快我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拟申请将我市经济开发区氢能源基地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库,以扶持该项目的发展。2025年争取将我市打造成国内知名的氢能产业生态示范城市。(项目基本情况附后)

  二、出台针对氢能应用的相关法规的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工作应按照立法程序进行,由于我市不具有独立立法资格,需要省出台法律后我市再进行立法。目前省未出台针对氢能的法律、法规,没有上位法的支持,我市目前暂不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三、为葫芦岛市相关氢能企业提供用于研发、实验、制造等方面所需的优惠用地和场所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于氢能企业用地,依法依规予以保障用地。

  四、优先引入氢能源公交车,全力为氢能应用场景提供便利和扶持的建议市交通局提出:氢能源优点理论上是零污染,而且能量密度极高。缺点是制备成本高,难储存,能量转换设备昂贵。战略合作的初期阶段,作为公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交通局会积极引导公交企业引用新技术新能源的运输工具。目前,氢气能源技术在我市还处于初期的战略合作阶段,待氢气能源技术成熟,设施设备完善,根据我市实际,出台相关氢气能源法律法规和指导政策后,市交通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问题由我局及相关部门的答复,我们的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