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学习、培训考察的建议》(第124号)的答复
杨向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学习、培训考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市政府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鼓励政策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葫委发〔2018〕61号)。提出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进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作。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专业人才需要培训的,所需培训费用按培训机构隶属关系,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民营企业参加国家、省有关部门正式下发文件组织的各类培训,给予实际培训费用50%的补助(每户企业不超过1人,补助上限不超过5000元)。
二、加强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以提高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每年组织1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参观学习、短期培训,赴大连、常州等国内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提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由市工信、金融、统计等部门,多次邀请民营企业负责同志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政策法律法规等培训活动,并组织我市民营企业负责同志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辽宁省民营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等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构建民营经济人才服务机制
一是积极完善民营经济人才评价机制,对业绩贡献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价上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要求,突出对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社会责任感和综合履历的考核。支持企业健全经营管理人才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落实各类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将民营企业作为发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审核认定工作的重点。连续3年在我市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葫芦岛行”活动,来自各领域的62位著名专家学者和高端人才,为我市振兴发展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葫来葫就业创业政策,充分吸引高校毕业生聚集葫芦岛就业创业,大力培育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民营企业搭建各种平台,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拓宽就业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三是对民营企业科技人才建设高度重视。抓谋划布局,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发挥科技人才聚集效应。抓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抓科技项目引导,加快招才引智速度。五是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兴辽英才计划”。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我市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争取为民营企业发展多开展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以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增进我市经济活力。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5日